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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征地拆迁中,申请信息公开的时间是什么时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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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征地拆迁中,申请信息公开的时间是什么时候

    * 来源 : * 作者 : 太湖县律师

    1、征地拆迁中,申请信息公开的时间是什么时候

    征地公告之日起即可申请信息公开。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对房屋征收拆迁的信息是有公示责任的,如果拆迁开始后仍然不公示的,利益相关人或者社会群众可能向政府申请信息公示。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第20条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条例第13条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,应当采用书面形式(包括数据电文形式);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,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,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:

    (1)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、联系方式;

    (2)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;

    (3)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。第21条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,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:

    (1)属于公开范围的,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;

    (2)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,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;

    (3)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,应当告知申请人,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,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、联系方式;

    (4)申请内容不明确的,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、补充。

    2、拆迁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是什么

    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,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;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,并告知申请人,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。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3方权益的,行政机关征求第3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2款规定的期限内。政府机关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政府信息:

    (1)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方面

    1、市政府规章、各政府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经济、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;

    2、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、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;

    3、市总体规划、其他各类城市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。

    (2)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

    1、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、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、发生及其处理情况;

    2、扶贫、优抚、教育、社会保障、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、条件及实施情况;

    3、土地征用、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、补偿标准、安置方案等情况。

    (3)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

    1、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;

    2、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、政府采购限额标准、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;

    3、政府财政预算、决算和实际支出以及审计情况。

    (4)政府机构和人事方面

    1、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、变动情况;

    2、公务员招考、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、程序、结果等情况;

    (5)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法律、法规对前款事项的公开权限另有规定的,依照其规定。

    以上就是律师之家小编对“征地拆迁中,申请信息公开的时间是什么时候”所进行的解答,我们可以了解到征地公告之日起即可申请信息公开,希望对您有所帮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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